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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蹟大哉問!

Q1古蹟是什麼?

文化資產保存法✥ 是我國對於文化保存的專法,保護臺灣具有歷史、藝術、科學等文化價值的有形和無形文化,避免其消滅和破壞,留給後人教育及認識的機會,古蹟就是在這個法下保護的建築物。

有形文化✥ 包含了古蹟、歷史建築、紀念建築、聚落建築群、文化景觀、古物等。

無形文化民俗、傳統表演藝術、傳統工藝、口述傳統、民俗、傳統知識與實踐。

​Q2古蹟還有分級嗎?

常聽見的一級古蹟、二級古蹟和三級古蹟制度在1997年已經廢止,每座古蹟都是獨一無二,因此沒有分級制度。

​Q3古蹟是越老越好?

打破時間上的迷思,每一個文化資產都是無可取代,不論時間先後,都代表了人類的藝術、技術、思想、在地特色的展現,因此並非要很老的才能被稱為古蹟。

​Q4古蹟是誰在管理?

除了個別的使用人、管理人,古蹟所對應的主管機關,縣市定由所在縣市政府管轄,國定古蹟的上級機關則為文化部(文化資產局)。

​Q5只要是老屋就會成為古蹟?

這個問題答案是:不一定,許多老屋在妥善照顧和經營下,保存完善的狀況下不一定會成為古蹟,老屋成為古蹟的理由很多樣,不想被納入古蹟的想法亦很錯綜複雜,也有許多屋主希望能保留老房子讓世世代代都能緬懷和記憶,遇到不同的意見,帶著放下成見的角度,多多觀察、多多聆聽雙方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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